夫妻矛盾激化闹离婚 法官倾情调解化纠纷
2026-03-24 15:28:5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蒋琼 蒋赟 | 点击量:5873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蒋琼 蒋赟)近日,祁阳市法院金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案件。

本案原告(女方)与被告(男方)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,庭审中,承办法官对双方生育小孩、共同财产、债权债务及感情因何出现裂痕等情况进行调查后,询问双方调解意愿,被告坚持不愿离婚并承诺改正,而原告在看到两个小孩时也心生动摇,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婚姻尚有挽回余地,遂宣布择日宣判。不料庭审次日,双方发生冲突,被告再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并致其轻微伤,原告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双方矛盾急剧激化,对立情绪高涨。

面对突发情况,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就案办案,而是深刻认识到,若仅就离婚请求作出判决,双方在财产、债务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深层次矛盾未能得到根本性化解,不仅难以平息纷争,甚至可能引发新的冲突。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,法官在依法审查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,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

在法官的努力沟通下,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所缓和,均表达了同意调解的意愿。然而,在涉及共同财产分割、共同债务分担、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数额等核心问题上,双方意见分歧依然较大。承办法官反复梳理争议焦点,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,耐心释法明理,分析利弊,引导双方从实际角度出发,理性思考问题的解决之道。

经充分调解后,双方终于就上述所有争议事项达成了共识。在调解协议签署的最后时刻,法官仍劝导双方,即使婚姻关系解除,也应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,努力友好相处,以平和的心态开启各自的新生活,共同为孩子营造和谐的成长环境。

此案的成功调解,是法庭以耐心细致的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、彰显司法温度与力量的生动体现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
责编:左爽

一审:杨友林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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